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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剑川古城保护问题反思》
  • 作者:保管部 科技保护部  发布时间:2013-8-8  已被阅读:10672次
  •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胡全 日期:2013年08月08日
     
        近年来,在一些大拆大建、频繁破坏古建筑现象出现的同时,国内城市“千城一面”情况也很严重,城市的特色正在逐渐丧失。只有探寻一条可持续的保护与发展相协调的道路,才能使古城在现代化建设浪潮中实现真正的双赢。 
        以云南省大理(楼盘)州的剑川古城为例。剑川古城迄今已有650多年历史,民居建筑和古城布局、宗教信仰与民俗民风、名人效应和近代历史文化是其固有的三大文化资源。 
        近年来,剑川县虽然加大了对古城保护工作的力度,古城的适居性和美化性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古城居民对古城保护的意识也在不断得到加强,但还是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当地政府对古城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由于地方政府长期重视短期出效果的GDP等经济指标的政绩,而文化遗产保护不作为政绩考核指标,况且需要长期“投入”才能看得到“成绩”,所以地方政府官员在任期内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古城居民缺失民族文化的自信感和荣耀感。随着剑川古城城墙、城门、城楼拆除后所造成的思想上的误解,城内珍贵的历史遗产在逐年受到破坏。同时,由于长期的旅游发展滞后,文化产业没有真正形成,历史文化的价值未充分体现出来,居民没有得到实惠,缺失民族文化的自信感和荣耀感,使古城居民对古城保护的思想观念日渐淡薄,不再珍惜所固有的历史文化,失去了古城居民这个保护的主力军,并形成恶性循环。
        多数民居存在复杂的产权问题。古城民居大部分受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特别是名人故居,多数都存在复杂的产权问题,造成互相牵制,保护和修复很难推进。同时,有的住户已经不在世,有的住户已经不住在剑川,有的院子甚至不再有人居住,有的搬迁了等等,古城居民呈现不团结,这样凌乱分散的局面加大了政府管理的难度。
        历史建筑年久失修,安全隐患突出,人居环境条件亟待改善。古城内还有不少居民都是低收入人群,激励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无法靠自身对民居进行保护和修复,部分居民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很多古建筑院落最初格局得到改变,变得半新半旧。
        虽然,当地政府已经对明清等院落进行了挂牌保护,而且近年来也给了古城及古建筑很多头衔,但是只给头衔不给资金的做法,也打击了居民保护修复的积极性。无人管理的院落,长期缺乏必要的修缮维护,部分已经处于垮塌状态。同时还存在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安全隐患突出,人居环境条件差。
        与古城不协调的建筑日益增多,管理难度加大。近十年来,古城居民建房需求欲望不断增加,虽然有古城保护的相关规划,但是不少人利用政策、规划等的空子,违规建盖与古城极不协调的高、大、亮的建筑,有些还建在古城的核心保护区域,拆除违规建筑的难度也很大,导致现在古城保护区内有一定比例的建筑严重影响古城建筑风格和古城风貌。
        今年上半年,剑川县接待旅游总人数76。48万人次,同比增长46。57%。实现旅游社会收入5。1亿元,同比增长39。52%,其中海外旅游者34260人次,同比增长58。88%,剑川县正努力建设国内外休闲度假旅游胜地。
        另外,关系剑川大发展的大(理)丽(江)高速公路即将建成通车,剑川区位条件将得到极大改善,也将进一步激励全县干部群众的发展愿望,古城保护发展工作也将迎来新的春天。
        但是,如何更进一步地因地制宜,以审慎稳重的态度把修复保护好古城的工作坚持到底,同时结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优秀旅游城市”发展目标把剑川古城保护修复好,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已成为剑川县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课题。
        鉴于此,笔者认为今后在剑川古城的保护及发展问题上,需要尽快按要求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提高认识,完善机构,发挥职责;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建立文化自信;保护古城的自然环境、人工环境、人文环境,传承和发扬传统民族文化;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作者系云南省剑川县古城保护问题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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