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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文物安防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成果 ——<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解读》
  • 作者:保管部 科技保护部  发布时间:2013-9-10  已被阅读:12157次
  • 来源:中国文物报2013年9月6日5版 作者:王永升

        国家标准《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 16571-1996)自1996年10月23日发布、1997年5月1日实施以来,对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建设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随着文物系统安全保卫形势的日益严峻和安全防范技术的不断发展,GB/T 16571-1996 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工程建设和文物系统安全管理的现实需求,且标准内容主要规定了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要求,适用范围较窄,对于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文物保护单位及考古发掘工地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均缺乏实际的指导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博物馆与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建设与使用管理,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提出对《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 16571-1996)进行全面修订。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计划编号:20062080-T-312),GB/T 16571修订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并组织起草,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包括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联视神盾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首都博物馆等。
        标准修订过程中,在国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标准编制组成员深入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和考古发掘工地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和交流。经过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GB/T 16571-2012)于2012年11月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于2013年2月1日实施。
        修订的依据和原则
        《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GB/T 16571-2012)的编制依据是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GB/T 16571-2012是在总结文物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工程建设、使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广泛的现场调研和技术交流,梳理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出安全防范系统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要求及设计流程及设计文件编制要求,为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提供基本依据。
        标准编写过程中,针对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实际需要,始终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力求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标准的创新
        安全防范是人力防范(人防)、实体防范(物防)、技术防范(技防)的有机结合。但在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实践中,往往突出强调了技防的作用和重要性,忽略了作为安全防范基础的人防和作为安全防范根本保障的物防建设,从而造成整个安全防范体系的不均衡,为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文物安全埋下隐患。GB/T 16571-2012中,首先从“安全防范系统”的概念和定义入手,将安全防范系统由单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修改为“将人力防范(人防)、实体防范(物防)、技术防范(技防)等手段有机组合、综合应用而建立的防御体系”。同时,在博物馆、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考古发掘工地等安全防范系统建设中,均提出了人力防范要求和实体防范要求,全面、综合地规范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单位对人防重要性的认识,使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实施过程中的实体防护建设更加理性、科学,真正体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理念,为保障文物安全奠定基础。
        扩大了适用范围
        在GB/T 16571-2012中,将标准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扩大,适用于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及考古发掘工地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系统。纪念馆、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考古研究所、文物商店和其他收藏、临时展出文物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可参照使用。通过扩大标准的适用范围,使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环节均有据可依。
        强调了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原则
        在GB/T 16571-2012安全防范系统总体要求中,结合文物系统的特点,特别强调了“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应坚持尽可能减少对文物干预、与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充分考虑文物保护的特殊性,科学规划、合理设计、规范施工、有效使用”,最大程度地减少物防和技防系统建设对文物本体和环境风貌的影响,防止“保护性破坏”或“破坏性保护”的发生。
        增加了人力防范、实体防范要求
        在GB/T 16571-2012标准内容中,始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理念,以专门章节增加了人力防范要求(包括安全保卫机构设置、安全保卫制度建设、安全保卫人员配置与管理等)和实体防范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周界实体防范要求、重要区域/部位实体防范要求等),为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御体系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撑。
        细化了技术防范要求
        根据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技术防范系统的应用情况和安全防范技术/设备现状及发展趋势,GB/T 16571-2012在各子系统通用设计规范或技术要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增加了入侵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出入口控制、声音复核、专用通讯、电子巡查、防爆安全检查、安全管理等各子系统及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的技术要求,使文博技防系统建设与实际应用环境相协调、与实际应用需求相适应。
        完善了博物馆安全防范系统要求
        根据近年来博物馆建设和博物馆技防系统建设的现状,在GB/T 16571-2012中,取消了GB/T 16571-1996各风险等级大型、中型、小型工程的划分;对不同风险等级博物馆的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防护级别与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原则,依据纵深防护体系或局部纵深防护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结合安全防范设备、技术应用现状,对不同风险等级博物馆的外周界、公众服务区、陈列展览区、藏/展品卸运交接区、藏/展品运输通道、藏品保护技术区、藏品库区/库房、重要机房和强/弱电间、业务与科研区、行政管理区及监控中心/安防专用设备间等提出了分层次、分区域防护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要求
        根据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考古发掘工地安全防范的实际需求,对不同风险等级文物的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防护级别与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原则,依据纵深防护体系或局部纵深防护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结合安全防范设备、技术应用现状,对不同风险等级古建筑的外周界、古建筑本体、重要区域/部位及监控中心提出了相应的技术防范要求;对不同风险等级石窑寺及石刻的周界、公众服务区、参观通道、洞窟、石刻及监控中心提出了相应的技术防范要求;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周界、监视区、重要防护区、文物库房及重点目标的防护,提出了相应的技术防范要求;根据考古发掘工地安全防范的实际需求和安全防范工程建设现状,综合考虑了考古发掘性质、考古价值等不同因素,提出了相应的人力防范、实体防范和技术防范要求。
        补充了设计流程与文本编制要求
        为了保证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GB/T 16571-2012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提出了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流程,并对设计任务书的编制、现场勘察、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方案论证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提出了相关要求。
        在现代化进程中保护文物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只有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保力量投入、建立主动防御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做到队伍建设规范化、安全保卫制度化、三防结合紧密化、打防管控一体化,才能真正实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打击得准,防范得牢”的安全防范目标,确保文物安全。(2013年9月6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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